以下是我們針對租戶的取消政策摘要:

  • 如果您在入住日期前三十(30)天或更早取消,您將獲退回 50% 的預訂費用,但服務費不予退還。

  • 租戶不得在入住日期前少於三十(30)天取消。

這是我們的標準取消政策,但如果業主要求您簽署自訂租約或許可協議,可能適用不同的取消條款。如果您需要更靈活的取消選項,您可以在簽署自訂協議時自由協商特別取消條款。

如需更多資訊,請查閱我們完整的取消政策